时间:2012-03-28 浏览:747
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教学建议的通知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教学建议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参照执行,各校宣传、思想、组织、干部、学生和相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工作部门认真学习。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教学建议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着重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相关精神,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内容,我司组织本科4本教材编写组编写了各门课程的“教学建议”。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